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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劳动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农村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08〕52号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日期:2008-07-28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农村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相关附件:
· 关于农村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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