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实行错时上下班的决定,现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实行错时上下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认真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