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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兴区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京兴政发〔2008〕22号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日期:2008-06-09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若干规定》已经2008年5月14日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相关附件:
· 大兴区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若干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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