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服装加工企业非法使用土锅炉问题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