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2008年5月9日,北京市大兴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王晨光同志为北京市大兴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琦同志为北京市大兴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永兴同志为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副局长;
任命李宏同志为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北京市大兴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李士济同志为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张育田同志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玉清同志北京市大兴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有才同志北京市大兴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巴恩举同志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学军同志北京市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韩志文同志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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