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市、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规范我区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秩序,保证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幸福、快乐、祥和的春节,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每天出动检查组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自元旦以来,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出动车辆40台(次),出动人员120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200个(次),下发整改指令书20份,强制措施决定书4份,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个。
2008年1月23日下午,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梁家务杨琼蔬菜配送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非法采购并存储了超规格品种的伪劣烟花爆竹,区安监局立即对该单位下发了《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其暂时停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该单位的这种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2008年1月28日,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了对该单位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履行管理职能,严格检查标准,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事故隐患严重的单位采取强制措施,责令暂时停业整顿;对违反规定超规格、超品种销售的单位责令其立即停业并上报区安监局,做到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直至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决不姑息迁就。
区安监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为保证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