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兴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拟为所属招投标管理中心、重大项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其中,项目经济技术评估人员4名;项目招投标管理人员3名;宏观经济管理人员3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爱岗敬业。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为金融、经济管理、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范围
北京地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含在人才存档人员),大兴区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参加此次招聘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择优录用。
四、待遇
原来是公务员被录用后保留其公务员身份及待遇,属于企事业及其他单位人员被录用者,按事业编制调入,享受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录用者实行一年试用期。
凡符合招聘条件并愿意参加招聘者,请于2003年7月7日—11日(每日上午9:00-下午5:00),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及相关能证明本人成就业绩的资料;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到大兴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兴丰南大街32号大兴信息中心后院)一楼大厅报名。
联系电话:69244968
联系人:李玉清 杨丽敏
报名表下载
大兴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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