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兴区庞各庄镇PGZ-28号地块位于大兴区庞各庄镇河南村南,其四至范围为:东临纵四路,西至纵二路,南至绿海路,北至田园路。庞各庄镇将建设工业主导型的现代化城镇经济体系,主导行业为食品深加工、新型建材、体育休闲用品行业,发展总体方向为无污染、科技含量高的工业。本项目实施完成,将引入品牌企业,将进一步优化提升第二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工业化;推进资产重组、招商引资,进一步扩大乡镇企业经济总量;加快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推进乡镇企业产业升级;提高聚集度,优化乡镇企业布局;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环境保护,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依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兴展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开展以上地块一级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有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兴区庞各庄镇PGZ-28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8945.1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76366.38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9468.86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为23109.89平方米。项目单位组织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征地、树木伐移工作,按规划要求使项目用地范围内基础设施达到“三通一平”,“三通”即通上下水、电力、道路。“一平”为场地内平整标准,在达到该标准之后,进入土地市场交易,并取得土地出让收入,从而回收投资。本项目用地目前为闲置地,没有建筑物。本项目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及规划条件完全按照《北京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大兴新城规划》、《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总体规划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6年-2020年)》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因此能够保证土地的合理使用。
建设单位:北京兴展盛业投资有限公司
规划用地:项目占地10.9 hm2。
项目位置:见附图。
(2)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概述
1、一级开发过程中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源及其影响分析:一级开发期间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包括建筑拆迁、施工道路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只要采取车辆清洗,道路洒水等措施,可以将扬尘影响范围控制在道路两侧50米的范围内。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污染可通过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得到有效控制。
(2)水污染源及其影响分析:一级开发期间的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的土方阶段冲车水及路面清洗水。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排入庞各庄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影响当地的地表水环境。
(3)噪声污染源及其影响分析:一级开发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原有建筑的拆迁、各种土方、旧水泥路面开凿等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只要采取施工现场围挡等措施,即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及其影响分析:一级开发期间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拆迁建筑垃圾、渣土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渣土运送到专门的建筑渣土消纳场处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送到大兴安定垃圾填埋厂处理,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1、二级开发环境影响简析
(1)二级开发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简析:项目用地为多功能用地,二级开发主导行业以食品深加工、新型建材、体育休闲用品行业为主,少量公建、商业金融等建设内容。未来二级开发后的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源停车排放的汽车尾气以及入驻单位食堂排放的油烟。由于拟建项目规划建设的机动车位均为地上停车泊,汽车尾气属无组织排放,易于扩散,因此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二级开发项目时食堂根据大、中、小型饮食业规模,设置不同油烟去除效率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口的排放浓度小于2.0 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规定。
(2)二级开发项目的水环境影响简析
拟建项目二级开发项目用水主要为项目工业、办公用水和道路浇洒用水。拟建项目道路浇洒用水基本在现场蒸发消耗。污水年排水量为78000t。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 、BOD5 、SS、动植物油,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300 mg/L、150 mg/L、200 mg/L、4 mg/L,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 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该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终入庞各庄污水处理厂,不会影响周围水环境。
(3)二级开发项目噪声影响简析
二级开发运营期的噪声包括项目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其中设备的噪声源主要有装卸设备噪声、机械加工设备噪声、物流仓库通风风机噪声、锅炉房噪声等。拟建项目设备噪声经预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由于拟建项目周边规划为工业、商业、居住混合区,因此不会对周边造成噪声污染。
(4)二级开发项目固体废物影响简析
拟建项目建成后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生可回收利用,办公及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10 t/a。入驻单位设置密闭式分类垃圾箱,派保洁人员每天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后,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清运至半壁店垃圾填埋场处置。同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只要制定严格的收集、存放和外运的规定,采用封闭、分类存放和及时外运等措施,防止飞尘、异味和运输中的遗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简析
拟建项目用地现状以农业用地为主。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和北方地区常见的蔬菜;现有植被主要有杨树、柳树和桃树、枣树,无古树和国家重点保护树木。拟建项目一级开发过程中道路、市政管线工程建设和项目区地面平整会使地表植被受到破坏,将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对局部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二级开发过程中现农业生态系统将转变为城镇生态系统。
(3)污染防治措施
1、一级开发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工具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对于施工期的扬尘的污染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
2、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减少扬尘;
3、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洒水清扫、冲洗;
4、避免易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此类物料运输应尽量密闭遮盖;
5、施工单位应按照《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通知》(京建施[2003]3号)要求,做到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最大程度地减小施工扬尘污染。
6、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和工程,并做好遮盖工作。
对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应采取如下措施:
1、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2、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
3、要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施工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2)水污染控制措施
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1、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类。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洗车废水、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降水、路面清洗水等,对于各种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在施工区设1个冲洗台,建洗车污水隔油沉淀池一个,对废水进行处理,加絮凝剂达标后可用于施工区的洒水降尘,隔油池沉淀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到庞各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厕所排水和食堂污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并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统一处理。隔油池和化粪池应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庞各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对建设施工人员的粪便污水必须进行妥善处理。建议在施工人员驻地设移动式厕所,不得随地排放。只要加强管理,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3、禁止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的无组织排放,工地施工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必须做到有组织收集,不能随意漫流。
4、严格禁止项目土方工程在雨天施工。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噪声是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因素,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周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工序外,夜间和节假日及午休时间,禁止施工。
2、合理施工布局,减小高噪声叠加
对于高噪声动力机械设备,安排在不同地点施工,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降低设备噪声
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例如:用液压机械代替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与挖土、运土机械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降低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的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行驶,并减少鸣笛。
4、降低人为噪声
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应采用现代化设备。
5、建立临时声障
对施工现场设置声屏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6、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
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是进入环境敏感地区时,减少或杜绝鸣笛。
(4)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碎石、渣土等)。生活垃圾与附近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产生的废弃物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只要按环卫部门指定的消纳地点进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拟建项目建设施工期间需要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水泥、砖瓦、木材等,工程完成后,会残留不少废弃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划运输,加强管理,这些建筑垃圾应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所占农用地的表层土壤,应事先收集堆存,转运到其它农用地块使用或作为本区域范围内绿化用土。
4、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规定地点处理弃土及建筑垃圾。垃圾运输车辆要完全封闭,防止运输沿途的抛撒逸漏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5)生态保护措施
a在项目用地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最大限度的保留原有树木。确实不可避免要砍伐或移植的树木,建设单位应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和伐移林木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00]42号)的有关规定,到房山区林业局办理树木采伐(移植)许可证,并安排在林木采期内进行(北京市工程建设伐移林木的采伐期确定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3月31日),非采伐期内不准进行采伐。
b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水土保持措施:
1、市政设施的土石方工程作业面在完工后,及时采取路面平整、夯实、护砌等措施,绿地内及时植树种草。
2、严格按设计要求的范围进行道路施工,不得随意设置弃土(渣)场,减少开挖面。
3、在尚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时,暴雨天气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较大,因此施工单位应随时关注天气情况,在下雨前将填铺的松土压实,并作好防护措施。
4、施工单位严禁将施工产生的废渣土在路边、河道、沟渠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场所随意倾倒。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二级开发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a、汽车尾气的污染防治
①加强管理,并合理布置停车泊位;
②停车位应尽量布置在项目区的出入口附近,缩短车辆的行驶距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b、餐饮油烟污染防治
项目二级开发时如设职工食堂,则应根据《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规定按大、中、小型餐饮业单位的规模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分别不小于85%、75%和60%,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0mg/m3。油烟排口应与周围敏感建筑物保持20m以上的距离,排口朝向尽量避开周围敏感建筑物,并在高处排放。
(2)二级开发阶段水污染防治措施
a加强用水管理,为有效地节约水资源,减少污水的排放量,在项目区内提倡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如办公用房安装节水型冲水马桶和节水龙头,减轻市政污水管网和庞各庄污水处理厂的负荷。
b项目区内化粪池的建设应采取防渗防漏措施,日常管理中要保证化粪池有足够的有效容积和停留时间。
c项目二级开发时若设职工食堂,则厨房含油污水在排放至隔油池前应设置网栅除去水中的食物残渣。隔油池回收的动植物油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不得随意弃置或卖给非正式单位或个人。
d拟建项目区的污水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终入庞各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庞各庄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开工建设,污水日处理规模为1.1万m3/d,远期规划污水日处理规模达到1.4万m3/d,该污水处理厂采用了氧化沟处理工艺,出水水质稳定。经估算,本项目污水的排放总量为210t/d,其排放的污水量约占现庞各庄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规模的1.9 %,庞各庄污水处理厂尚有能力接纳并处理本项目排放的污水。
(3)二级开发阶段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a交通噪声控制措施
1、加强机动车辆管理,限制进入项目区的车辆行驶速度,夜间严格控制大货车的数量,尽量降低噪声源强。
2、停车场应尽量布置在项目区四周的出入口附近,使车辆就近停放。
3、项目区周边及内部进行合理的绿化设计,建筑物与道路之间的绿地种植稠密的乔、灌、草复合结构绿化林带,可起到一定的降噪效果。
b设备噪声控制措施
1、合理布局: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与噪声敏感建筑物尽量保持较远的距离。
2、设备选型合理: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水泵、风机等,额定功率以满足项目需要为宜,不宜过大。
3、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4) 二级开发阶段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处置措施如下:
a、保证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b、项目区全部采用密闭式分类垃圾箱。
c、日常管理中应建立严格的垃圾收集、储存、运输管理制度,保证生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及时清运,外运时杜绝垃圾飞扬、异味扩散和运输过程中的遗洒。
(5)二级开发阶段生态保护措施
a在考虑项目整体景观的基础上,加大绿化物种的差异,使之镶嵌分布,以抗御各种灾害等干扰源的扩散。
b在与道路、商业等公共设施相邻的地方,尽可能种植50%以上的高大乔木。这种高亚稳定性类型对景观生物恢复能力的维护十分有利。
c在绿化建设中要注意区内绿色拼块之间的网络连通,各种建筑尽可能分布在绿色模块之间。
d在绿化设计中完善绿地规划,以达到绿地控制、调节项目区生态环境的作用。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大兴区庞各庄镇PGZ-28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实施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总体要求,是《大兴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总体规划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6年-2020年)》及相关规划的具体落实,符合大兴庞各庄镇的产业发展方向。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污染治理措施,采纳报告中的合理化建议,考虑公众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前提下,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相关信息,也可从本网站下载。查阅期限为2008年11月8日至11月28日。
建设单位:北京兴展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政府
联系人:张苗
电子邮箱:zm1997@126。com
电话:010-89282770
评价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1044信箱18号
联系人:邹传纯
邮编:102205
电子邮箱:zigzaghk@126。com
电话:010-66758491; 传真:010-66758019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状况是否满意;
(2)对本建设项目了解的情况和渠道;
(3)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
(4)对本项目在本地建设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防治水污染的意见,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局部污染的意见;
(5)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
(6)对本项目建设钟应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环保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7)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二次环评公告。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书信、直接来访等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环评机构还会采取问卷调查(对象随机抽选)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届时公众可提出意见。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从2008年11月8日起至2008年11月28日,欢迎公众可在此时间段提出意见。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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