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所在地及其周围征求公众的意见。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写本于2008年7月21日开始公布,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0日。公众可以在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获取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2008年7月21日起,到2008年7月30日截止。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 联系电话:010-69261723 联系人:杨金涵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花寺东路1号 邮编:102600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11号 联系人: 吴银彪 联系电话:010-88362337 传真: 010-88362338 通讯地址:北京市阜外大街北营房中街59号 E-mail: ybwu2003.sina.com 邮编: 100037
附: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 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08年7月15日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四至为:东至京开高速;南至永大路;西至天水大街;北至天河西路。 建设单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 1.2土地一级开发范围及内容 1、土地一级开发范围 本项目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四至为:东至京开高速,南至永大路,西至天水大街,北至天河西路,总用地面积32345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89238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65028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67732平方米。总建筑规模为442488平方米,平均容积率为2.3。 2、土地一级开发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用地功能进行规划,完成建设项目用地的征用,对项目范围内现状房屋和各种设施拆除,根据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完成通上水、中水、下水、供电、电信、天然气等市政配套综合管线建设及道路工程建设;整治环境,按规划进行绿化,为园区后期开发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使用地达到"七通一平"的条件。 1.3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和对本项目污染源的初步分析,确定本评价等级如下。 1.3.1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3.2 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3.3 噪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噪声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4评价范围 1.4.1大气环境调查与评价范围 本项目大气环境具体评价范围是以拟建项目边界向各方延伸0.5km所包括的范围。 1.4.2 水环境调查与评价范围 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天堂河靠近本区域的一段。 1.4.3 噪声环境调查与评价范围 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拟建地及其边缘向外延伸100m的区域。 1.5 评价标准 1.5.1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拟建项目的大气环境质量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具体数据见表1-1。
表 1-1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Nm 3 )
|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
TSP |
PM 10 |
SO 2 |
NO 2 |
CO |
|
年平均 |
0.20 |
0.10 |
0.06 |
0.08 |
- |
|
日平均 |
0.30 |
0.15 |
0.15 |
0.12 |
4.00 |
|
1 小时平均 |
- |
- |
0.50 |
0.24 |
10.00 |
|
采用标准名称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中的二级标准 |
2 、水环境质量标准
拟建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项目西侧的天堂河。天堂河属永定河水系,目前,天堂河断流,采用雨水截流及地下水补水等措施,在本区域段修建了湿地公园,其水质为 Ⅴ类水质 。依据北京市水体功能划分与水质分类,天堂河为 Ⅴ类水体功能区。
因此,本项目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的 Ⅴ 类标准。具体标准数据见表 1-2 。
表 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
污染物 |
DO |
pH |
COD Cr |
BOD 5 |
NH 3 -N |
TP |
|
Ⅴ 类标准 |
2 |
6 ~ 9 |
40 |
10 |
2.0 |
1.5 |
|
标准来源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
3 、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该地区规划建设完成后以二类居住为主,因此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 )中 的 “1类标准” ,该地区交通干线两侧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 )中 的 “4类标准” 。具体数据见表 1-3 。
表 1-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效声级:dB(A))
|
类型 |
类别 |
限值 |
|
昼 |
夜 |
|
Ⅰ类区 |
1 类 |
55 |
45 |
|
交通干线两侧 |
4 类 |
70 |
55 |
|
采用标准名称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 ) |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属大兴新城西南片区 0505 街区,本项目不建集中供热锅炉房。本区域各地块的供暖采用天然气壁挂炉,分户供暖。
本项目部分地块有建设地下停车场需要,地下停车场大气Ⅰ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 501-2007 ) 中 “Ⅱ时段”的标准限值 规定。具体数据见表 1-4 。
表 1-4 地下停车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污染物名称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Nm 3 ) |
排气筒高度( m )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 |
采用标准名称 |
|
NO X |
200 |
15 |
0.47 |
北京市《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501-2007 ) |
|
THC |
80 |
15 |
6.3 |
|
CO |
200 |
15 |
11 |
拟建项目的二级开发以二类居住为主,少量公建和商业金融等建设内容,公建及商业金融有可能设置职工食堂,其厨房餐饮油烟排放标准执行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 )中的规定。其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限值按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级,按基准灶头数划分,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厨房规模划分参数见表 1-5 。其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见表 1-6 。
表 1-5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
规 模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
基准灶头数 |
≥1 , ≤3 |
≥3 ,< 6 |
≥6 |
|
对应灶头总功率( 108J/h ) |
1.67 ,< 5.00 |
≥5.00 ,< 10 |
≥10 |
|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 m 2 ) |
≥1.1 ,< 3.3 |
≥3.3 ,< 6.6 |
≥6.6 |
表 1-6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处效率
|
规 模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 3 ) |
2.0 |
|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
60 |
75 |
85 |
2 、污水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在施工过程和建成后产生生活污水,且全部经预处理后清运至黄村镇孙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故本项目污水排水水质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307-2005 ) 中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具体限值见表 1-7 。
表 1-7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
|
项 目 |
COD Cr |
BOD 5 |
pH |
SS |
TDS |
油脂 |
|
排放浓度 |
500 |
300 |
6~9 |
400 |
2000 |
100 |
|
采用标准名称 |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307-2005 ) |
3 、噪声相关标准
( 1 )场界噪声标准
拟建项目在施工阶段,其场界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32-90 )中 的标准 ,见表 1-8 。
表 1-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等效声级: dB(A))
|
施工阶段 |
类 别 |
限 值 |
|
昼间 |
夜间 |
|
土石方 |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
75 |
55 |
|
打桩 |
各种打桩机等 |
85 |
禁止施工 |
|
结 构 |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
70 |
55 |
|
装 修 |
吊车、升降机等 |
60 |
55 |
( 2 )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
根据规划,本项目用地功能主要为二类居住、公建和商业金融用地。本项目建成后,各地块内临近道路的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执行京环保辐字( 1999 ) 564 号《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物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即 “在现有及 规划快速路和主干道路红线两侧 50 米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的隔声量应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8485-2002 )标准中的四级标准( 30≤R W ≤35 dB(A) );在现有及规划次干路和支路道路红线两侧 50 米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的隔声量应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8485-2002 )标准中的五级标准( 25≤R W ≤30 dB(A) )。 ”
( 3 )民用住宅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拟建项目的居民住宅室内噪声参考《民用建筑物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中的规定,具体限值见表 1-9 。
表 1-9住宅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等效声级:dB(A))
|
房间名称 |
允许噪声级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卧室 |
≤40 |
≤45 |
≤50 |
|
起居室 |
≤45 |
≤50 |
4 、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 第二章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A组团323457平方米的土地进行一级开发。首先完成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现状房屋和各种设施的拆除工作,并对用地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进行拆迁安置。其次,完成用地内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新源东街、天水大街、新源大街共三条道路建设及地下管网敷设,同时完成永大路天堂河跨河桥梁的建设,使本项目区域用地达到"七通一平"条件,即完成通上水、通中水、通下水、通路、通电、燃气、通讯及土地平整工作,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A组团后期开发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 2.1给水工程 规划在拟建项目区域内的天水大街、新源大街道路下铺设项目区域的供水管线,为本项目区域供水。 2.2雨水工程 拟建项目区域规划在新源大街、新源东街和永大路等道路下铺设雨水管道,将该区域雨水汇流入天堂河。 2.3 污水工程 本项目规划在新源大街和新源东街道路下分别铺设d400的污水管道,接纳相应地块的污水,最终汇入天堂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4中水工程 规划在本项目区域的新源大街道路下铺设DN200的中水管道。 2.5电信工程 本项目电信由北京生物制药基地规划模块局提供服务,规划在新源大街道路下铺设12孔φ90的电信管道。 2.6电力工程 目前,本项目供电来自项目东南天宫院110KV变电站,其主变容量为2×50MVA,规划在本项目北侧的埝坛110KV变电站,其主变容量为3×50MVA,作为本地区电力的补给。 2.7天然气管道工程 本项目规划在新源大街下铺设DN300的燃气管道。 2.8 道路工程 本项目的道路工程包括新源大街、新源东街和天水大街。 2.9绿地工程 该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共有绿地65028平方米,主要为公共绿地。
第三章 土地一级开发的环境影响分析与污染控制措施
3.1土地一级开发工程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期间污染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其中扬尘和噪声是施工期较为敏感的环境问题,作为重点分析对象。 3.1.1 土地一级开发大气污染源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其施工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拆迁及"七通一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主要包括:a、拆除现有建筑和清运废物时产生的扬尘;b、施工土方及渣土现场堆放所产生的扬尘;c、人来车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研究课题"北京市大气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成果,我们依据施工扬尘的排放因子对本项目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状况进行类比分析。 本次土地一级开发将拆除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其中,黄村镇的大庄村、韩园子村,约271户的平房,建筑面积96124m2;天堂河裱印厂等四家国有企业的楼房,建筑面积26187m2;社区卫生院等四家单位的楼房,建筑面积为3924m2。 根据估算,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在拆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TSP的总量约为30.79t。另外根据北京市几个施工状况不相同的施工地点进行的现场监测研究表明,工地道路扬尘是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的主要来源,占全部工地扬尘的62%。 在北京气候干燥的情况下,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由于施工扬尘是无组织排放,且建筑粉尘主要是黄土、水泥、沙子等密度大、粒径大的粉尘,离施工工地距离不同受其影响程度也不同,随距离加大污染逐渐减轻。距离施工地点较近的区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禁止有风天气施工),防止扬尘对大气的环境污染。 此外,运送物料及渣土所用的重型卡车,以柴油为动力燃料,排放少量的汽车尾气;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中的NOX、CO和THC。对周围的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3.1.2 土地一级开发噪声污染源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土方、旧水泥等硬质路面开凿、道路施工等的机械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噪声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活动噪声。物料运输交通噪声包括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本项目施工汽车流量最大的施工阶段是土方阶段,运输车辆一般采用重型载重汽车,距车辆行驶路线7.5m处噪声为85~90dB(A)。 3.1.3 土地一级开发水污染源 土地一级开发过程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行为产生的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悬浮物。施工行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各施工阶段冲洗车辆和喷洒道路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砂、悬浮颗粒物和矿物油。 3.1.4 土地一级开发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可分为施工过程中渣土和生活垃圾两类。施工渣土主要包括土方阶段的渣土、岩屑等,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如废弃的一次性餐盒等。施工过程中的渣土由施工单位外运到建筑渣土消纳厂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处理。 3.2土地一级开发的环境影响分析 3.2.1 土地一级开发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 施工期扬尘主要产生于土方阶段,该阶段建筑拆除、土方装车、运输车辆行驶将产生扬尘,这一阶段的扬尘量将随气象条件、施工管理情况不同差异很大,但目前普遍采用封闭式施工管理,扬尘扩散受阻,施工期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现场内及运输路线沿途地区。 在建筑拆迁、地面清理施工、挖填土石方过程,破坏原有地表结构的同时,造成地面扬尘污染,渣土、材料运输及其他装备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其中拆迁建筑产生TSP的总量约为30.79t,扬尘总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以及施工季节、土质、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但根据多个施工现场的调查分析,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为其下风向150米之内,不会对周围及沿途环境产生太大的影响。 施工单位应按照《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通知》(京建施[2003]3号)要求,做到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最大程度地减小施工扬尘污染。 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与设备产生的尾气,可通过定期的车辆、机械及设备维修与保养,使其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从而减少尾气排放,减轻由其带来的环境污染。 3.2.2土地一级开发的水环境影响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的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行为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行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各施工阶段洗车和清洗道路的废水。 土地一级开发期间大约需要施工人员200人,施工按300天计,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按60L/人·天计,则施工生活用水量为12m3/d,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生活用水量为3600m3。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85,则整个开发期内污水排放量为3060 m3。 施工行为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可用于喷洒抑尘、绿化用水、道路喷洒等,不向外排放。 土地一级开发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过集中收集,预处理达标后清运到黄村镇孙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附近地表水造成影响。 3.2.3土地一级开发的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施工废弃物(碎石、岩屑、渣土等)。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一次性饭盒等垃圾,施工废弃物主要包括土方阶段的渣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每人每天按1kg计,施工人员约200人,共施工300天,则整个施工期内产生生活垃圾总量为60t。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处理,清运到安定垃圾填埋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拆迁建筑渣土和施工渣土、钻井岩屑等不含有毒有害成分,由施工单位外运到环卫部门指定渣土消纳场进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2.4土地一级开发的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评价对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采用点源模式预测其影响。当施工机械使用噪声低于75dB(A)时,距环境敏感点10m处即可达到标准要求,当施工机械使用噪声高于75dB(A)时,应采取加大距敏感点的距离、采取隔声消声设施等方法减小噪声影响。 3.3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3.3.1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噪声是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因素,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 周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工序外,夜间和节假日及午休时间,禁止施工。 2、 合理施工布局,减小高噪声叠加 对于高噪声动力机械设备,安排在不同地点施工,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 降低设备噪声 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例如:用液压机械代替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与挖土、运土机械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降低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的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行驶,并减少鸣笛。 4、 降低人为噪声 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应采用现代化设备。 5、 建立临时声障 对施工现场设置声屏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6、 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 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是进入环境敏感地区时,减少或杜绝鸣笛。 3.3.2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工具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对于施工期的扬尘的污染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 2、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减少扬尘; 3、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洒水清扫、冲洗; 4、避免易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此类物料运输应尽量密闭遮盖; 5、施工单位应按照《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通知》(京建施[2003]3号)要求,做到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最大程度地减小施工扬尘污染。 6、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和工程,并做好遮盖工作。 对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应采取如下措施: 1、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2、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 3、要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施工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3.3.3土地级开发过程中水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类。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洗车废水、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降水、路面清洗水等,对于各种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在施工区设1个冲洗台,建洗车污水隔油沉淀池一个,对废水进行处理,加絮凝剂达标后可用于施工区的洒水降尘,隔油池沉淀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到黄村镇的孙村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流程见图3-1。
图3-1 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处理流程示意图 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厕所排水和食堂污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并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统一处理后排入临时修建的化粪池。隔油池和化粪池应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到黄村镇的孙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流程见图3-2。
图3-2 生活污水处理流程示意图 对建设施工人员的粪便污水必须进行妥善处理。建议在施工人员驻地设移动式厕所,不得随地排放。只要加强管理,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禁止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的无组织排放,工地施工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必须必须做到有组织收集,不能随意漫流。 严格禁止项目土方工程在雨天施工。 3.3.4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碎石、渣土、钻井岩屑等)。生活垃圾与附近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产生的废弃物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只要按环卫部门指定的消纳地点进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拟建项目建设施工期间需要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水泥、砖瓦、木材等,工程完成后,会残留不少废弃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划运输,加强管理,这些建筑垃圾应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所占农用地的表层土壤,应事先收集堆村,转运到其它农用地块使用或作为本区域范围内绿化用土。 4、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规定地点处理弃土及建筑垃圾。垃圾运输车辆要完全封闭,防止运输沿途的抛撒逸漏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章 结论 4.1 结论 1、本项目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项目位于大兴区黄村镇,其四至为:东至京开高速公路;南至永大路;西至天水大街;北至天河西路。总开发用地面积为323457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189238平方米,经过开发后使土地使用达到"七通一平"的条件。 2、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总体要求,是《大兴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及相关规划的具体落实,符合大兴区西南片区的产业发展方向。 3、本项目供热由项目西南生物医药基地已建的集中供热锅炉房提供,符合北京市关于六环路以外,优先使用集中联片供热锅炉房的政策。但同时,拟建项目在二级开发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电能、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 4、一级开发污染源及其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源及其影响分析:一级开发期间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包括建筑拆迁、施工道路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道路扬尘占施工场地总扬尘的62%,只要采取车辆清洗,道路洒水等措施,可以将扬尘影响范围控制在道路两侧50米的范围内。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污染可通过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得到有效控制。 (2)噪声污染源及其影响分析:一级开发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原有建筑的拆迁、各种土方、旧水泥路面开凿等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只要采取施工现场围挡等措施,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的条件下,昼间距施工场地大于60米、夜间大于100米的区域可以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区域的限值要求。 (3)水污染源及其影响分析:一级开发期间的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的土方阶段冲车水及路面清洗水。施工活动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悬浮物。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全部清运到黄村镇孙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影响当地的地表水环境。 (4)固体废弃物及其影响分析:一级开发期间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拆迁建筑垃圾、渣土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渣土运送到专门的建筑渣土消纳场处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送到大兴安定垃圾填埋厂处理,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一级开发完成后,本区域的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流入市政管网,最终汇入天堂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天堂河的水质将会得到根本的改善。同时规划利用天堂河污水处理厂的中水,经天堂河湿地处理系统净化后,回补到天堂河中,有效地解决了天堂河的断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天堂河的生态流量,对于维持天堂河滨水景观系统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同时依据规划在京开高速公路西侧、项目区域内道路附近都规划了一定距离的防护绿地,本项目的实施将彻底改善本区域的绿化状况,为建设宜人的居住区域创造良好的条件,对保护拟建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有积极的作用。 总之,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在认真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污染治理措施、安全防范措施,采纳报告中的合理化建议,考虑公众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前提下,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