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参合农民医药费补偿,2008年5月10日在西红门镇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及西红门镇医院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直报试点。住院直报即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补偿费用由医疗机构直接先行垫付给参合农民,医疗机构再持参合农民住院收据等材料到合作医疗结算中心经审核无误后办理垫付款拨付手续。这样不仅缩短了参合农民的补偿时间,也使参合农民医药费补偿更便捷,从而让参合农民更加满意合作医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