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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工作
来源:区劳动保障局网站
日期:2008-04-29
一是要求各施工工地总包单位必须强化实名制管理,对分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二是各施工工地总、分包单位应制定应对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工作预案,并避免由农民工工资纠纷引发采用极端手段聚众讨要工资事件的发生。三是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至少签订两份,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一份发至农民工手中保留,如发现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四是以镇为单位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拉网检查、对负责人定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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