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为“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指定就业助理员,为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二是区、街道(镇)两级设立“零就业家庭”救助热线,为“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三是定期入户访问,跟踪管理服务。对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每半月至少走访1次,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帮助其尽快就业。四是对已就业的“零就业家庭”劳动力,要实施跟踪服务,保证其稳定就业。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社会效应。向“零就业家庭”劳动力讲解、宣传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引导其适应市场积极就业,发挥典型带动的积极效应,引导其自强自立主动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