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大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系统"数据库所注册的受理对象和辖区范围
办理条件: 属于大兴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科"特种设备管理系统"数据库所注册的特种设备,并同时提供以下合格证明材料: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电子证书;2. 机电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单;3. 上次检验报告及注册表;4. 实施检验时,依据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提交齐全检验见证材料。
办理程序:合格证明材料→受理→预定检测日期 办理时限:5天 收费依据:京发改(2003)1992号文件 办理结果状况:在本单位可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特种设备检测所综合检测一室 办理地点:黄村东大街3号 邮编:102600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冬季) 2:00-6:00(夏季) 联系电话:6924309469253055 网上表格下载:可以 网址:http://www.bjtsb.gov.cn/ 监督电话:6924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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